恒兴新材(6032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SH:603276)2025-10-10 1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0]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0]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其他要点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4]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由相关人员推举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5] - 董事等应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解释说明,特定情形可拒绝[25][26] - 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2]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37]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当选董事须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股份数同意票[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4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53]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55]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