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在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任期内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5][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财务相关事项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汇报[35] 股东定义与制度说明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9] - 制度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并经股东会通过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