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5-10-10 09: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1]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会议通知[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撤其职务[15] 方案审批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0]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书面签字[18] 会议记录 - 由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负责[19] - 应保存至少十年[23]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补足[6] - 会议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1][22]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5] - 委员评估工作时公司各部门应配合[28]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多种资料[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