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000885) -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上报制度
城发环境城发环境(SZ:000885)2025-10-10 09:01

重大信息制度概要 - 重大信息内部上报制度2020年3月3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二次修订[2]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和所属各企业[4] - 制度编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6] - 制度规定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7] 重大信息范围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8][2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报告未如期完成原因等[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报告[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22] - 公司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应及时报告[22] - 公司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应及时报告[22] 信息上报规定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在拟将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等三个时点最先发生时两个工作日内预报重大信息[16] 责任与执行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内容资料收集[11] - 公司各部门以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以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2] - 发生应上报信息未及时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及信息报告员责任[2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