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000885) -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规则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于2019年8月9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三次修订[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8]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会议召开前7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16][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2] 职责与提名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8]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