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11月27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9年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207.8255万元[4] - 公司发起人为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亿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207.8255万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公司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6]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职权[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0][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35][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外部董事占多数[73] - 董事会决定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0%的经营决策权限[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01] -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能提交股东会审议[10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占比最低20%[10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37]
城发环境(000885) -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