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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豪江智能豪江智能(SZ:301320)2025-10-09 10:46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董事会 办公室。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