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豪江智能豪江智能(SZ:301320)2025-10-09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通知披露[24] 沟通与反馈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反馈落实情况[21] - 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向深交所报告[24]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与其责任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责任承担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