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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水资源(01115) - (1)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 (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Tibet Water Resources Ltd.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15)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 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 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 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 (1) 建 議 更 改 公 司 名 稱; 及 (2)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2頁至第5頁。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 15號公爵 大廈17樓Edinburgh Room No. 5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6至 第7頁。隨承附奉股東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