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黄金(00340) - (I) 有关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以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本之须予...
本通函僅作說明用途,且僅供 閣下考慮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 上表決的決議案。本通函並不構成對發行或出售要約,亦非招攬收購、購買或認購本通函所述證券的 要約。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潼關黃金集團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 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或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 閣下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股份代號:00340) (I) 有關涉及根據特別授權發行代價股份 以收購目標公司100%股本之須予披露交易 及 (II)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封面所用詞彙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潼關黃金集團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香港灣仔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