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宫中国(01181) - 自愿公告 诉讼
(股份代號:1181) 自願公告 訴訟 本公告由唐宮(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公司全資附 屬公司深圳維華盛世唐宮飲食有限公司(「維華盛世」)及其分支機構深圳維華盛世唐宮飲 食有限公司彩德店(合稱為被告)在深圳市福田區彩田路東側橄欖大廈五層(「該物業」) 經營餐飲業務,並與作為出租方的深圳市惠民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訂立了租賃協議。 被告於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接獲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就該物業發出的傳票。深圳市森望物 業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或聲稱為該物業業主)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歸還該物業,以及支 付約人民幣 1,270 萬元的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該訴訟」)。首次開庭日期定於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九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將持續就該訴訟諮詢法律顧問,並採取適當行動。根據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