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航天科技(01725) - 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洲際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 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余志傑先生(「余先生」)因個人原因已辭任本公司公 司 秘 書(「 公 司 秘 書 」), 並 將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聯 交 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以及本公司於香港法例 第622 章公 司條 例第16 部 的授權 代表( 統 稱「授 權代表」);及 本公 司於上 市規 則第 19.05 (2) 條 項 下 於 香 港 代 表 本 公 司 接 收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及 通 知 的 法 律 程 序 代 理 人 (「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10月2日起生效。 余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彼辭任的事宜須提請本 公司股東及聯交所垂注。 余先生辭任後,董事會欣然宣佈,李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