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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之申请转让保荐书
招商蛇口招商蛇口(SZ:001979)2025-09-30 15: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朱文凯,成立于1992年2月19日,注册资本9,060,836,177元人民币[12] - 公司注册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电话0755 - 26688322,网址www.cmsk1979.com[12]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末资产总计868.04亿元,负债合计589.0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78.95亿元[18][19] - 2025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514.85亿元,净利润17.4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亿元[21]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 20.06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26.55亿元[23] - 2025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24]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6.09%[57] - 2022 - 2024年公司业务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分别为19.25%、15.89%、14.61%[58] - 2022 - 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15.49亿元、4167.02亿元和3691.83亿元[60] - 2022 - 2024年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6020.31亿元、6118.18亿元和5735.64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91%、67.34%和66.67%[67] - 2022 - 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投资净收益20.17亿元、24.81亿元和38.92亿元[68] -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为48.74亿元[133] - 发行人2022 - 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红金额分别为17.80亿元、28.99亿元、18.17亿元(含税)[134] 优先股发行 - 本次优先股发行规模82亿元,拟发行总数不超过8200万股,按模拟转股价格10.93元/股测算,表决权恢复时表决权股数增加约7.50亿股[27][76] - 自证监会同意注册起6个月内首次发行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24个月内发行完毕[77] - 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1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无到期期限[78] - 第1 - 3个计息年度票面股息率协商确定并保持不变,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若不行使全部赎回权,股息率增加2个百分点[80] - 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有利润可向优先股股东派息,可取消支付部分或全部股息,不构成违约[82] - 强制付息事件为股息支付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或减少注册资本(特定情况除外)[83] - 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采用累积股息支付方式[84] - 公司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等特定事项,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90] - 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9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20,000万元,用于“保交楼、保民生”房地产项目建设[102] -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在深交所交易转让,转让范围仅限合格投资者,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二百人[100] 风险提示 - 优先股发行后短期内若利润增长不能覆盖股息,普通股股东面临分红减少风险[26] - 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清偿顺序劣后于优先股股东,风险增加[28][29] - 公司行使赎回权短期内将面临资金压力[31][37] - 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不能税前扣除,未来税务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税务风险[33] - 若行业政策变化致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产生能力下降,可能无法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息[34] - 本次优先股发行存在无法获批或注册时间不确定的风险[41] - 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经济下行或增速放缓可能影响公司发展[42] - 产业政策重大调整、信贷政策变化、税收政策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43][44][45][47] - 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某个环节出现状况可能导致周期延长、成本增加[53] 其他信息 - 中信建投证券和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联席保荐人,指定冯强、张松等担任相关人员[5][106] - 截至2025年9月23日,中信建投证券持有发行人1,066,857股,持股比例为0.01%[117] - 招商证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招商蛇口58.47%的股份[119] - 2025年9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优先股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9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9][130][131] - 联席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履行证券发行决策程序,同意保荐发行优先股[129][132] - 联席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发行优先股获准在深交所转让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