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立智能(3013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