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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30136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丰立智能丰立智能(SZ:301368)2025-09-30 11:17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