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300765)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要求 - 自愿披露信息应符合真实、准确等基本要求[6] 信息披露内容 - “相关事件”包括签重要协议、业务协议信息等[8] 信息披露流程 - 披露信息前需部门核对、制作文件等程序[10] - 自愿信息披露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11]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误导或遗漏承担连带责任[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自愿信息披露事项[14]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不少于10年[14] - 查阅相关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批准提供[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