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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3007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新诺威新诺威(SZ:300765)2025-09-30 11:3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16]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6]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初审和评审[9]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0] 主要职责 - 研究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11] 报告提交 - 书面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18] 工作细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22] - 生效后原细则自动失效[22]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修订,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