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11][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应发出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3] 时间间隔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29] 投票相关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须经出席会议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49] 股东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5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事项[51] - 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应披露是否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提案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应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和结果[66] - 提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应披露关联股东相关情况[66] -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披露候选人选举票数及是否当选[67] - 股东会存在征集表决权事项,应在决议中披露征集到的股东相关信息[6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69]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70][71]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7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2]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72]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72] - 出现章程修改后规则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规则情形应修改本规则[74]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76]
*ST金科(000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