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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股份(603056)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德邦股份德邦股份(SH:603056)2025-09-30 10:4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董事候选人人选。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 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六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1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 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 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