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以下简称"《标准守则》")及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 及<企业管治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四川天 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雇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雇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