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 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