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1 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