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如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实际支配表决权超30%等情形的人[2] 内控与独立性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建立内控,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6]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7][8]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9]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1] - 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1]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当日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1] - 规定事件在依法披露前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公告并配合披露[12] - 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信息时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和保密[12] 股份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减5%,应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16]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 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采取要约方式[16] - 拥有公司权益股份达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可先增持再申请要约收购豁免[17][18] 股份增减持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18]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18] - 在权益变动报告、公告期限内和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18] - 知悉重大事件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18] - 在公司年报、中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8] 控制权转让要求 - 协议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保证交易公允[19]
赛恩斯(688480)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