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6881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 交所上市规则》")、《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 董事"的含义与《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 须同时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二〇二五年九月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