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公司、林泰新材 | | 指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 | |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 | | 励计划、本计划、《激励计 | | 指 | 划(草案)》 | | 划(草案)》 | |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 | | | |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 | | 限制性股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