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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SH:603683)2025-09-30 09:50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 任何隐瞒和遗漏。 2、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