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担保、借贷 行为,使投资、担保、借贷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规避和减少决策风险,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滨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行为包括公司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公司其它经营行 为另行规定。 第三条 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的投资、担保、借贷行为经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由总裁直接组织实施,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 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管理 第一节 投资行为 第四条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总经理)在做出决策时,遵照各自的议事规则 和工作规则进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