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关联交易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证券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