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 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章程》规定的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 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 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义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 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为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