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 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科学地进行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