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 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 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 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充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