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 范和降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 则,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债务人提供保证、资产抵押、 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对外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质押、抵押等。 第五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 其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