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或300万元(除担保)由法定代表人等签署生效[10]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低于30万元(除担保)参考上述执行[11] - 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高于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由总裁提交董事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参考上述执行[11] - 与关联方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高于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担保与资助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9] - 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终止等情况[2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等内容[2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5]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26]
新华传媒(6008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