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新华传媒新华传媒(SH:600825)2025-09-30 08: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董事会应在通知中表明采用[3]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只投同意票,使用表决权股份数不得超持有总数,否则无效[8]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开投票[8]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获票超有效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2] - 等额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差额选举,获票超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12] - 差额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2] 多轮选举 - 股东会多轮选举须根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累积投票表决权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