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新华传媒新华传媒(SH:600825)2025-09-30 08: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文件[9]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与聘任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审计业务要求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约定完成审计业务,不得转包或分包[14] 选聘流程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选聘下一年度时需评价本年度工作并提续聘或改聘意见[14]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4] 信息安全与保密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主体和保密责任,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要求[15]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变更,出现六种情况及其他规定情形时应变更[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变更提案时,需调查并评价前后任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18]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审计工作,涵盖法律执行、选聘标准等方面[20] - 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