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向境内投资人发行2000万股,含法人股750万股、社会公众股1250万股,公司员工持股125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887850元[3] - 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5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000万股,占比60%[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488785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1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份收购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等请求,公司若拒绝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1]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2]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3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62] -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和资产处置的权限以公司净资产的30%为限[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ESG专门委员会[77][7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7]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8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无重大投资等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9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111]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申报债权[116]
新华传媒(60082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