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68820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 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 经核查,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情况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