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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688206) -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概伦电子概伦电子(SH:688206)2025-09-29 16:17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 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 上述两家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45.64%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 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金证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金证评估及其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