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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伦电子(68820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概伦电子概伦电子(SH:688206)2025-09-29 16:16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1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 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 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