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祥生医疗"或"公司")委托,指派翁晓健律师、孙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拟实施之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