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3007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