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300756) - 资产处置制度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处 置行为,加强公司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公司的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一)购买(收购)、出售、置换资产; 第四条 资产处置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决定是否对拟处置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均可提出资产处置建议。 第七条 公司指定财务中心为资产处置建议的受理部门。 第八条 资产处置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九条 财务中心对收到的资产处置建议作初步审查和整理后,及时向公司 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通报。 1 (二)租入或租出资产; (三)就公司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等); (四)赠与资产; (五)资产重组。 (一)拟处置资产的状况; (二)处置资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如有); (四)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