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交通(03399) -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廣東粵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股東會議事規則 1 第一條 實施目的 為明確股東會的職責權限,規範股東會內部機構 及運作程序,保障股東會依法行使職權,公司股東會依據《公 司法》、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制 定本規則。 第二條 法律地位 公司依法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三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選舉和更換董事(不含職工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 酬事項; 二、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三、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五、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六、 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 事項作出決議;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對公司聘用或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作出決議; 九、 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 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百分之三十的事項; 十、 審議批准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條規定的交易事項及第六 十七條規定的擔保事項; 除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 監管規則、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另有規定外, 上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