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的(不包括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 施 ,谨慎判断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