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