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 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督促处理方案的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