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依法有效履行职 责,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三条 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 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