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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达意隆达意隆(SZ:002209)2025-09-29 13: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