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部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 条款限制。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 议通知的发出日期。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在此情况下,会议通知至少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