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